深圳市 宝安 区
学校名称(公章): 深圳市富源学校 联系电话: 0755-27474218
学校类别:□普通小学; □普通初中; □普通高中; □完全中学; □职业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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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一贯制学校; 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教学班总数:小学 41 个; 初中 23 个; 高中 30 个
在校学生总数:小学 1402 人; 初中 740 人; 高中 1000 人
专任教师总数:小学 103 人; 初中 67 人; 高中 92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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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项目 |
自 评 内 容 |
自 评 记 录 |
自评 得分 |
存在的 主要问题 |
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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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课程 (30分) |
按照国家要求开齐开足上好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利用当地教育资源,开发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艺术课程,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
音乐: 小学1-2课时/周;初中1课时/周;高中1 课时/周; 美术: 小学1-2课时/周;初中1课时/周;高中1 课时/周; 综合艺术: 课时/周; 地方/学校艺术课程: 0.5 课时/周,列出课程名称 小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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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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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活动 (20分) |
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艺术活动,因地制宜建立学生艺术社团或兴趣小组,保证每周有固定的艺术活动时间,每年组织合唱节、美术展览和艺术节等活动。充分利用学校校歌、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校园、教室、走廊、宣传栏、活动场所等,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 |
学校开展艺术节等活动场次: 1 场/年; 每周开展艺术活动频次: 2 次/周; 校级学生艺术社团/兴趣小组数量: 49 个,列出项目(如合唱、民乐、管乐、交响乐、舞蹈、戏剧、戏曲、美术、书法等) 管乐团、合唱团、葫芦丝社、钢琴社、古筝社、舞蹈社、陶艺社、美术社、书法社、国画社、动漫社等 ; 艺术活动学生参与面(占学校学生总数比例): 39.3%; 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基本情况: 我校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良好,学校的橱窗、宣传栏、走廊上经常展出学生的艺术作品,校园广播站每天用一定的时间播放高雅的音乐作品和适合学生的歌曲,每天下午课前5分钟 是课前一支歌活动时间 ,组织学生唱歌、吹奏小乐器,在全校形成浓郁的艺术氛围。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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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教师 (20分) |
在学校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课时数和学校班级数配备艺术教师,满足艺术教育基本需求,加强教师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
艺术教师总数: 13 人(含专职 13 人、兼职 人),其中:音乐 7 人、 美术 6 人、其他 人; 艺术教师生师比: 241:1 ; 艺术教师平均周课时: 19 课时/周; 艺术教师缺额数: 人; 本学年艺术教师参加县级以上培训人数: 13 人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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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保障 (20分) |
设置艺术专用教室和艺术活动室,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艺术课程教学和艺术活动器材。 |
艺术专用教室/活动室: 24 个,其中:音乐 15个、美术 9 个、其他 个(列出名称 ); 艺术场馆: 3 个,面积:2300㎡(列出名称: 校园电视台演播厅、多功能阶梯教室(2个)); 是否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艺术课程教学和艺术活动器材: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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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使用损耗,现缺少量艺术器材。 |
学校已做采购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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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发展 (10分) |
发挥本校艺术教育资源优势、依托本地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艺术资源,形成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特色。充分利用社会艺术教育资源,利用当地文化艺术场地资源开展艺术教学、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学校与社会艺术团体及社区建立合作关系。 |
列举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发展成果:我校在抓好国家艺术课程实施的基础上,组建了富源学校少年艺术学院,成立了管乐团、舞蹈队、绘画社、书法社、钢琴社、陶艺社、合唱团等校级核心艺术社团。每年我校的学生在各级艺术竞赛和表演活动中都获奖颇丰。14-15学年我校就有三百多人次获得各类艺术奖项,其中有119人在全国少儿美术书法大赛中获金、银、铜奖,117人在中国童话节系列大赛中获奖,38人在全国中小学生幼儿优秀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大赛中获金、银、铜奖,管乐团获深圳管乐艺术节暨第十六届深圳市校际管乐节金奖、“广兴源”杯学校管乐比赛暨西乡街道第二届校际管乐节一等奖。我校是西乡“乐谷”成员学校之一,每年参加西乡的管乐演奏活动或比赛均获得一等奖。学校每年举办一次艺术节,让学生充分展示自己的艺术特长和艺术才华。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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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艺术 素质测评 (加分10分) |
认真组织实施学生艺术素质测评 |
实施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起始学年: 2014-2015 ; 本学年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覆盖面(占学校学生总数比例): 100 %; 本学年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 优秀 5.3 %、良好 35.7 %、合格 56.9 %、不合格 2.1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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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结果 |
总分 109 ;等级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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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李爱明 联系电话:13714754365 填报日期: 2015年 12月 3 日
注:1.请对应自评项目和自评内容进行自评,并认真填写此表。
2.学校可另附自评报告。
3.此表一式两份,区属学校报送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一份、市局直属学校报送市教育局一份,学校存档一份。